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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终于公布啦!

发布时间:2019/05/10 10:47:05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3441

摘要:久等了!大家最关心的2019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终于出炉! 话不多说,赶紧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今年招生政策里面有哪些重要事项~ 2019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总计划数:12290人,总共有35所院校招生。其中20所公办院校,15


久等了!大家最关心的2019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终于出炉!

话不多说,赶紧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今年招生政策里面有哪些重要事项~


2019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总计划数:12290人,总共有35所院校招生。其中20所公办院校,15所民办院校。


1考试时间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2招生对象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3报名条件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4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

5院校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

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5月14日前发布。


2.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在11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3.考试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3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举办高校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工作方案,考点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并对命题、组考、阅卷、安全保障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出严格具体规定。考室应具备能正常运行的视频全程监控及屏蔽电子信号系统,并在考试时段全程开启,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可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时一律不得超录;报到后一律不得补录。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5.公示

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录取名单必须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并同时受理异议或申诉,公示时间为7天。不符公示要求的需重新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的异议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上报拟录取名单备案。


6.监督

各举办高校要将普通“专升本”作为特殊类型招生,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7.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应于7月22日前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报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招生简章、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举办高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的复核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备案工作原则上于8月10日前完成。


8.报到

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9、注册

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服务热线:023-68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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