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保障赣南医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务必做好以下防控措施,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下面是2021赣南医学院专升本考试安排相关内容,请广大考生仔细查看!
为保障赣南医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务必做好以下防控措施,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下面是2021赣南医学院专升本考试安排相关内容,请广大考生仔细查看!
一、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已治愈出院未满14天患者以及发热正在接受医学观察者;
(二)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三类人员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者;与新冠肺炎“复阳”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者;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的暴露人员;未解除隔离者;
(三)考前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发展实时更新)旅行和居住史者;
(四)考前检测时,有发热情况(体温≧37.3℃);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二、打印准考证及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
6月2日9:00开始登录我校“专升本”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http://cxcy.gmu.cn/EXAM/index.html)注册并打印准考证。
(二)所有考生在赴考途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戴口罩。考试期间自备口罩。
(三)所有考生考前14 天内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 37.3℃)、有相关疑似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在考前 7 天内进行前后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 2 次,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四)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考生,应按防控要求,分类管理:从高风险地区来的考生,需已完成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并提供 2 次(间隔 24 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从中风险地区来的考生,需已完成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并提供 1 次离开属地前 7 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彭老师15279676574,邮箱:15279676574@163.com。
(五)考生考前查看考场时间:6月4日8:00-18:00
三、考试
(一)时间:6月5日全天。
(二)地点: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第一教学楼。赣州火车站乘坐115路公交车可直达。自驾车从赣州高速赣州南出口下(沙石),往左大约50米到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
四、注意事项:
(一)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场。考生文具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 0.5mm中性黑色 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二)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三)考前20分钟开始,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同时将报名表交给本考场监考员。入座后必须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四)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九)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试过程中体温高于37.3℃的考生或者身体不适的考生,须移至“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成绩发布和复核通知、录取名单公示等在考后依次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校园网www.gmu.cn公告栏查询。咨询电话:0797-8169652。咨询邮箱:gmu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