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学仕 | 好老师教育官网 |
移动APP下载

扫码下载易学仕在线APP

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当前位置: 易学仕在线> 考试资讯> 报考> 政策> 内蒙古> 2025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2025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5/05/23 16:55:00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189 热点: 内蒙古专升本招生简章 内蒙古专升本招生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

摘要:2025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今年共有14个招生专业,分别是经济与金融、学前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蒙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共计招生886人。

  2025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今年共有14个招生专业,分别是经济与金融、学前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蒙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共计招生886人。 

2025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

  2.校址:内蒙古通辽市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3.层次:研究生、本科

  4.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其中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

  二、招生对象


  1.获奖免试考生

  在校期间代表我区或我区高校参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且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统一考试考生

  招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2025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2)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2025年自治区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数

专项计划数

获奖免试

经济与金融

4

0

 

学前教育

32

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87

2

5

网络工程

80

0

 

食品质量与安全

89

0

1

临床医学

15

2

 

预防医学

5

0

 

蒙医学

23

2

 

医学检验技术

29

0

1

医学影像技术

43

0

2

康复治疗学

60

0

 

护理学

119

5

1

物流管理

72

0

 

小学教育

 

 

2


  四、志愿填报


  网报志愿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五、录取


  学校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1.获奖免试考生提前录取。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2.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

  六、公示


  录取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七、学制


  全日制专升本学制2年,其中临床医学、蒙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专升本学制3年。


  八、体检标准


  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籍学历管理


  1.根据自治区规定,生源院校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及时将被录取学生个人档案移交我校。

  2.已录取的考生如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相关规定,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需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专升本地区导航

公众号

抖音

bilibili

微博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23-68141520
返回顶部
请选择培训项目
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等级职称/考研

操作成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