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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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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4招生计划1390人

招生电话: 0791-83816635

学校地址: 南昌市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江西财经大学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专升本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为1923年秋创办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1958年成立江西财经学院,文革期间几经更名并遭停办,1978年复校,1980年成为财政部部属院校,1996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财政部主管转变为由江西省主管,201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2024江西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江西财经大学,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办学地址: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枫林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二)联合培养学校

  1.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非营利性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共青大道1号。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

  我校共计划招收“专升本”学生1390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数为986名,专项计划数为404名。专项计划包括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三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

  招生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VR技术)、软件工程(VR开发)、软件工程、工商管理(VR管理)、数字媒体艺术(VR设计)、社会工作、新闻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市场营销、日语、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和电子商务共15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

专项计划

联合培养学校

总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获奖学生

脱贫家庭学生

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VR技术)

65

20

5

10

校本部

100

2

080902

软件工程(VR开发)

65

20

5

10

100

3

120201

工商管理(VR管理)

32

10

3

5

50

4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VR设计)

75

10

5

10

100

5

030302

社会工作

20

5

2

3

30

6

050301

新闻学

32

10

3

5

50

7

020301

金融学

28

15

2

5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 )

50

8

020303

保险学

28

15

2

5

50

9

120202

市场营销

155

15

10

20

200

10

120203

会计学

70

15

5

10

100

11

050207

日语

70

15

5

10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

100

12

050262

商务英语

70

15

5

10

100

13

120205

国际商务

70

15

5

10

100

14

120801

电子商务

70

15

5

10

100

15

120801

电子商务

68

0

4

8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共青城)

80

16

080902

软件工程

68

0

4

8

80

合计

986

195

70

139

\

1390


  四、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三)我校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日语专业仅招收高职高专所学专业为商务日语、旅游日语、应用日语等日语相关专业的考生。

  五、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相关信息。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填报志愿。

  八、录取原则


  1.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2.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我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也不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予以退档。

  4.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如学校招生专业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出现未满额的情况,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要求,酌情考虑是否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择优录取。

  5.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学校上传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6.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收费标准


  以下为我校202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2024年收费标准以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复为准。 

费用类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学费

软件工程(VR开发)、软件工程

10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艺术(VR设计)

96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VR技术)、电子商务

5220元/学年

工商管理(VR管理)、社会工作、新闻学、市场营销、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日语、商务英语、国际商务

4660元/学年

住宿费

 

≤1000元/学年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落实机构人员,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有关工作事宜,确保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负责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回应社会关切,答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吸引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

  4.强化全面监督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招生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服务热线:023-68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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