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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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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5年专转本计划招生1550人

招生电话: 0523-86152766、0523-8

学校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一、学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经过13年的砥砺奋进,学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成为泰州历史上第一座万人本科大学,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多次报道我院办学业绩。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学校代码:1371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数

学费(元/年)

应试外语语种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财经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70

14000

不限

 

财经类

财务管理

200

14000

不限

 

土木建筑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60

15000

不限

 

新闻传播类

广播电视编导

40

16500

不限

 

英语类

英语

40

14000

限英语

5305经济贸易类、5307电子商务类、5701教育类、5702语言类、5804法律实务类

法学类

法学

200

14000

不限

 

教育类

学前教育(师范)

120

14000

不限

5701教育类

管理类(文)

行政管理

65

14000

不限

 

管理类(理)

工商管理

65

14000

不限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

60

15000

不限

 

电子信息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0

15000

不限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15000

不限

 

音乐类

音乐学(师范)

40

16500

不限

550201音乐表演、550203戏曲表演、550204表演艺术、550206歌舞表演、550207曲艺表演、550208音乐剧表演、550213钢琴伴奏、570108音乐教育、570113K艺术教育

美术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

80

16500

不限

 

美术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80

16500

不限

 

化工生物类

应用化学

60

15000

不限

 

化工生物类

制药工程

60

15000

不限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130

14000

不限


  2025年我校“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类在校生155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严格按规定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2006 86152007

  监督电话:0523-86152519

  学校网址:https://www.nnut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nutc.edu.cn/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邮政编码:225300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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