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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理工学院

南宁理工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1年专升本计划招生3500人

招生电话: 0773-8998009

学校地址: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一、学校简介:


南宁理工学院

  南宁理工学院(原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地处“山水甲天下”之称的桂林,现有桂林、南宁两个校区。桂林校区位于雁山区教育园区,占地7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南宁校区位于南宁教育园区,占地103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功能先进的实验室、实训室;设施完备的宿舍楼、食堂、体育场馆,环境优雅、生活便利。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南宁理工学院。

  学校秉承“ 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培养品德高尚,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协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形成工、管、经、文、艺、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二、招生对象


  “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三、招生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学校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做硬性要求。

  (三)应届毕业生的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先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退役大学生的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五)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


  学校可接收专升本学生的专业为: 

南宁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学费


  我院对专升本学生英语和计算机课程无要求;符合条件均可报读我院。

  2021年专升本招收计划3500人。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选拔工作流程


  4月16日前,学校完成《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加盖学校公章,以PDF格式扫描录入系统审核。

  4月20日前,根据已下达的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确定对口招录和对应专业,将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本科高校对口招录的专业和计划数在系统中填报;

  5月14日前,合作的高职高专院校将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材料报送我校。

  6月1日前,学校在审核相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以公文形式上报拟录取名单,同时填写附件5(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7月上旬自治区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后,学校将陆续发放学生通知书,学生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详见专升本入学须知)。

  9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的信息审核和上传学信网工作。

  六、教学与学籍学历管理


  按“2021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我校后,按我校的学生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制定教学计划,以单独编班教学为主,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证书中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备注:

  咨询电话:0773-8998009(兼传真)、8998018、8998088。

  如对我校本科专业对应专科相似或相近专业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欢迎您的来电。联系人:苏老师。

  学生咨询QQ群:321234044

  邮箱:1014389086@qq.com

  学院地址: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邮编: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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