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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专升本2024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0:00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109 热点: 河南专升本学费 河南专升本招生简章 商丘师范学院专升本

摘要:商丘师范学院是2024年河南专升本招生院校之一,今年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软件工程。

  商丘师范学院是2024年河南专升本招生院校之一,今年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软件工程。 

商丘师范学院专升本2024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483

  第五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软件工程10个专业。

  第十条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根据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录取工作,投档考生按照专升本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原建档立卡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及体检,重点加强对新生前置学历的复查,新生入学前应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入学时未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获取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学费为: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八人间为6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四人间为1000元/生/年收费;如遇政策调整,按省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以“奖、助、贷、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自新生绿色通道为始的全过程、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正常报到入学,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缓交、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奖学金。在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5.商丘师范学院奖学金。为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商丘师范学院校内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7.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生由于突发性天灾、事故、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件,致使基本生活无法维持,学校采取发放救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资助,解决其当前生活困难。

  8.越冬资助。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越冬,每年冬季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越冬物资。

  9.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入学后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10.服务基层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按教育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内容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文件标准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ban.sq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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