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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课参考书

发布时间:2026-03-27 09:40:00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213 热点: 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招生简章

摘要: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已经发布,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已经明确,今年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社会工作、网络与新媒体、环境设计专业。

  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已经发布,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已经明确,今年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社会工作、网络与新媒体、环境设计专业。 

2026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课参考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贵州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288号

  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我校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我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我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全面负责我校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各项工作。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我校成立由机关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26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社会工作、网络与新媒体、环境设计五个专业。其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环境设计三个专业与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联合培养,办学地点为贵州财经大学。具体招生专业信息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培养单位

备注

1

旅游管理

贵州财经大学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培养模式:与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办学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2

酒店管理

贵州财经大学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培养模式:与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办学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3

社会工作

贵州财经大学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4

网络与新媒体

贵州财经大学文学院

 

5

环境设计

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培养模式:与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办学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与高职(专科)对应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七条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测试,我校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其他高校免试生的征集志愿填报。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八条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四)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规定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

  (三)高职(专科)院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2.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不在我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在报名时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已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职〔2026〕1号)中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9:00—11:00,考试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西区)(具体考试地点将于资格审查当天现场公布)。

  第十一条文化课成绩上线的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准考证(免试文化课考生无需提供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30—14:30,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西区)正德楼一楼大厅。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三条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50分,考试参考书目信息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开考科目

参考书目

1

旅游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第二版),陈传明主编,2025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63588-1)

2

酒店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第二版),陈传明主编,2025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63588-1)

3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概论

《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主编,2014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1201-7)

4

网络与新媒体

传播学基础

1.《传播学概论》,胡正荣主编,2017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7716-0)

2.《传播学教程》(第二版),郭庆光著,2011年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11125-4)

5

环境设计

设计概论

1.《设计学概论》(全新版),尹定邦,邵宏主编,2016年出版,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ISBN:978-7-5357-9025-5)

2.《中外设计史》,耿明松编著,2022年出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ISBN:978-7-5184-1639-4)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形式为笔试,满分15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本潜能。

  第十四条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课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专业课分数线应达到报考我校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的80%。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符合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条件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后单独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奖学金和助学金按我校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学籍与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通过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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